步驟
|
項目
|
說 明
|
1
|
本所配對
並發送簡訊詢問
|
-
詢問時間為每周二開始,為期一週,一次一位,請耐心等候。
-
接獲配對通知,且同意與該位羅貝/瑪麗見面時,請勿同時再自尋。
|
2
|
回覆
|
-
請以「聯絡我們」、email或電話回覆見面意願。
-
請勿使用簡訊回覆。
-
無論是否願意見面,都須回覆。
-
未回覆者視同拒絕,三次以上不回應,資料將暫時下架;三次以上不同意者,取消主動配對服務。
-
本所僅提供網頁上可見資料,讓會員作為參考;配對中若有其他疑問,請來信或來電洽詢,但問題涉及對方「工作單位」及「畢業學校」名稱等,基於保護個人隱私權,恕不提供。
|
3
|
3.1
|
一方或雙方不同意見面
|
|
3.2
|
雙方均同意見面
|
|
4
|
見面
|
-
請遵守規定,勿私下互留或要求對方的任何聯絡方式。
-
若私下交換聯絡方式因而發生爭議,本所概不負責。
|
5
|
回覆是否交往
|
-
無論是否願意進一步交往,都須回覆;未回覆者視同拒絕。
|
6
|
6.1
|
未同意繼續來往
|
-
未成功恕不另行通知,請檢視自己的資料是否上架來判斷。
|
6.2
|
雙方均同意
繼續來往
|
|
7
|
7.1
|
交往未成功
|
-
請自行妥善處理,可用電話、簡訊或email告知對方您不再交往;被告知一方也需回報,檔案才會重新開啟。
|
7.2
|
結婚
|
|
◎相關規定請參考「相親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