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減少配對作業延宕情形,特制定此方法,自公告日起開始施行。
因有為數不少之會員在本所詢問見面意願時,告知將先與對方相互留言、要求對方需先提供照片後,才考慮是否見面,或不接受本所配對、對方尋找,針對有這些要求之會員,本所將直接加註文字在該會員檔案上(不接受配對;不接受被尋;先看照片;先留言)。
有意與如上述附記的會員見面者,請務必留言溝通,獲得對方留言明確回覆同意見面時,由有該要求之一方提出或自尋這方提供對方同意之留言內容,本所將進行安排。
但因無法一一了解雙方相互留言的內容與程度、或當時是否放置照片,本所亦將暫停對有此些備註者的主動配對。請各位會員在自尋時,務必留意對方是否有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