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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息 公 告

Teresa News

公 告 標 題
泰瑞薩婚姻介紹所作業流程(因應疫情方式有所異動,2021.8.27更新)
發 佈 日 期
2012/12/28 下午 12:00:26
公 告 內 容

 

 

步驟

流程

 

1

電話/Line
預約面談

請提前以電話或line預約以利分流  電話:04-8339099

Line ID:@yok1203c (官方帳號採一對一溝通,非群組)

※電話接聽時間:週二~週日12:30~16:00

※line服務時間:週二:9:00~19:00、周三~週六:10:00~19:00週日:10: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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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方式一:

 

實體面談

 

本人需到場

 

地點

時間

低消/

台北--跳舞咖啡廳

每月第一週日;第三週六、日下午130430

180

新竹馥麗坊168

每月第一週六下午200500

100

員林--賽凡提斯咖啡

每月第二、四週日及第五週六、日下午100500

(平日下午面談時間,請電話詢問)

150

台南--藏金_安平貓小巴

每月第四週六下午200500

100

高雄--喜憨兒PASTA

每月第二週六下午230500

150

攜帶 1)照片1張(留存)、 2)身分證、3)學歷證明、4)工作證明(驗後退)

  5)3000元(系統使用費)、6)一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含記事欄)
未帶者請補件,資料不齊全將不介紹

方式二:

 

線上報名

視訊面談

1流程說明報名者自行閱讀本所網頁上之各項規定

2)個人資料表填寫/驗明證件

  ․填寫本所提供的報名表/或由本所詢問代填

  ․本人需以LINE視訊與本所工作人員互動並驗明證件

3)繳交系統使用費3000

  系統使用費請轉帳,匯款資訊:
   
安泰銀行─員林分行(銀行代號816)

   帳號:026-22-0170567-00
   戶名:劉學珊

需完成以上2、3兩項,才會建立檔案

4)填寫會員資訊確認表建檔後登入填寫會員資訊確認表

需完成4,才會開啟檔案(即可使用各種功能)

5)推薦詞

  ․由本人或親友書寫約300字自我介紹或推薦詞

  ․不提供者以空白呈現(本所不再代寫推薦詞)

  ․如希望劉峯松老師代寫推薦詞,則請預約實體面談。

3

資料上網

將依面談時所填記錄表內容,建檔後公開於網頁https://www.teresamatch.com/

 

 

 

4

配對/自尋/互尋

自尋為主

本所配對為輔

自尋每週以3~5位為限。請務必以「我想認識」或聯絡我們等方式明確告知本所,
若僅留言給對方,因判斷不易,為避免有爭端,恕不代詢

若有附記不接受配對、被尋,需先留言、看照片者,請以留言獲得對方明確回覆同意後,本所才能正式詢問。

每週詢問自尋對象時間為週二開始(一次一位),等候期為一週,請耐心等待。

若於週二上午十點後才告知自尋名單,將順延至下一週詢問

☆將以簡訊通知,請收到後於期限內回覆。

泰瑞薩配對:本所在人力許可或主動要求下,將協助人工配對。

方式一

 

由本所

安排至本所各服務據點見面

a.互尋

流程:

雙方提出>檔案關閉>本所安排見面日期地點

●需雙方均向本所提出後才會處理

b.自尋

流程:

一方提出>本所詢問>另一方同意後檔案關閉>本所安排見面日期地點
●每週詢問一次,希望當週見面請在週二上午10
前提出

●自尋仍須遵守符合對方條件之規定才會詢問

c.配對

流程:

本所配對詢問雙方>雙方同意後檔案關閉>本所安排見面日期地點

●配對僅安排實體見面

可安排時間:請參考泰瑞薩首頁公告

方式二

 

交換聯絡方式

(姓名及手機號碼),自行聯繫

a.互尋

流程:

雙方提出>檔案關閉>本所交換聯絡方式
●無提出時間限制,在本所服務時間內,會盡快提供聯絡方式

●需雙方均向本所提出後才會處理

b.自尋

流程:

一方提出>本所詢問>另一方同意後檔案關閉>本所交換聯絡方式
●每週詢問一次,希望當週詢問請在週二上午10
前提出

●由本所詢問對方自行見面之意願,同意後交換聯絡方式

●自尋仍須遵守符合對方條件之規定才會詢問

●採自行聯絡,可以視訊或採符合規範之方式見面,不得只以文字或電話聯繫

●交換聯絡方式後視同交往,未成功需雙方均告知(或提供不繼續來往的截圖證明)才會重新開啟檔案

●見面次數超過10次者,需先行匯款行政費500元,才會提供聯絡方式

●見面後若有一方不願交往,請另一方尊重其意願,不可因有聯絡方式而不願放棄,造成對方困擾。

●自行聯絡仍受--本所通告5.相親規則第七條規範(雙方同意見面後,事後反悔,或逕自取消,或藉故延宕,或避不回應,均有不妥,且徒增作業上之困難,今後如有上述情形兩次以上,恕不再提供服務。)如發現有利用此方式,試圖頻繁更換交換聯絡方式者,將視狀況紀錄反悔。

●因本所是在雙方均同意的狀況下交換聯絡方式供自行聯繫見面之用,請見面或聯繫時務必保護自身安全,若有任何糾紛或爭議,本所不負任何責任。

5

相親

如4情形,由本所安排或交換聯絡方式自行邀約見面

6

交往/
再相親

相親結果無論合不合意都請於一周內告知;逾期未回覆者,視同拒絕一次。

(參考「相親規則5)交往未成功也請回報,以便重新安排對象

7

結婚

進入婚嫁階段請務必通知本所,並餽贈媒人禮

如有未盡事宜,本所有隨時補充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