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會員人數日益增加,本所已無力一再自行吸收行政費用;且為使會員更珍視每一次的見面機會,本所自2012年1月1日起,將針對相親次數超過十次之會員,酌收行政費用,其要點如下:
1、收費對象:會員相親總次數超過10次者,第11次起每次收取行政費用500元。
2、次數計算原則:自加入泰瑞薩起開始累計。
3、繳費方式:相親當天先至櫃檯或向指定之志工繳交費用。(飲料費另計)
註1:會員自加入至2011年12月31日止,相親總次數如已達10次,安排於2012年1月之第11次相親起,每次見面須繳交500元行政費用。如未達10次者,2012年1月1日後仍可補足。
註2:若未能確定相親次數,可來信詢問。
註3:自2012年1月1日開始收費起,只要累積相親次數超過10次,首次開始收取費用,將發email提醒,但之後將不另行通知,請自行準備相關費用。
本所為求永續服務,不得不酌收行政費用,敬祈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