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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薩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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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點 標 題
《泰瑞薩觀點》502、「已讀不回」就算了
發 佈 日 期
2017/8/28 下午 03:28:00
觀 點 內 容

一、

今(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自由時報社會版,用斗大的標題寫著──「夫習慣已讀不回,法官認定『無情』判離」。內容大致說有「女子飽受夫家欺凌,連車禍傳給丈夫的Line訊息,均被「已讀不回」,因而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這就是一種「無情」的象徵與證據,判准離婚。在判決書上說:「此情此景,衡以任何人處於同一地位時,皆難期待仍能繼續維繫婚姻及家庭生活之和諧,兩造婚姻確生嚴重之破綻,而顯無恢復之可能。」

同天同報又有記者蔡彰盛綜合報導,「已讀不回等於『被無視』,是社交症候群之冠」。又說日本有七成大學生把它當成禁忌,而且統計最令人火大的十種聊天行為,第一名是被指責為什麼「已讀不回」?第二名是對方「已讀不回」。其中鬧成「堵人」、「吵架」、「殺人」的新聞事件屢見不鮮,「已讀不回」的結果真是太可怕了。

 

二、

不過我們泰瑞薩婚姻介紹所,會員之間「已讀不回」的情形很普遍,都沒什麼問題,沒什麼可怕啦。現在依不同進行階段,說明如下。

 

(一)、在「相親」前階段「留言」的「已讀不回」

會員可以在網頁上彼此「留言」,而「留言」後可能出現三種情形。一是對方「未讀未回」,即對方未上網、未看到「留言」。有些會員被父母「押」來,不在乎我們的種種服務,或是因忙碌未上網,所以不知道才未回。一是上網看到「留言」,讀過你(妳)的「留言」內容及檔案資料後,覺得不是他(她)的「菜」,就「已讀不回」、不理不睬。一是上網看到「留言」,再細讀你(妳)的條件不錯,受寵若驚──「你(妳)條件這樣好還留言給我」,被感動了,這時他(她)急忙回復了「留言」。

第一種情形,情有可原,而你(妳)也無可奈何。第二種情形,一樣無可奈何,但要檢討的,除對方可能「有眼不識泰山」外,你(妳)這邊也可能有「留言」內容不妥,或好高鶩遠、找了不該找的人的問題。第三種情形雙方合意,初步搭上線了,這時就要好好繼續溝通,我們會把雙方的「留言」傳來傳去。

看到有人「留言」給你(妳),好好研究這個人或這些人,覺得合適才回人家,如果不合適,在我們這裡,「已讀不回」沒關係,千萬別回他(她)──「你(妳)不是我要的,謝謝」或「像你(妳)這種條件,我不接受」之類的話。這些話比「已讀不回」還不禮貌、還傷人!

因為一個人可同時跟幾個或很多個「留言」,未來的形勢可說變化莫測。有的「留言」幾次後中斷,跟別人聊得很投機、不跟你(妳)聊了,或已打算跟別人『相親』去了,這時就會出現「已讀不回」的情形。他(她)可以這樣,你(妳)也可以這樣,這是個人自由、個人承擔,別吃味、別吃醋、別難過。

「留言」歸「留言」,不表示會互相同意「相親」見面,而一次只能跟一個「相親」見面,所以最好別跟太多個「留言」;就算跟不少個「留言」,最好也逐漸縮小範圍。最後只跟一個最喜歡、最要好的「留言」,就比較單純,也比較容易進入「相親」見面階段。這裡還要特別提醒──「一次只能挑一個見面」,所以千萬別答應或承諾「留言」給你(妳)的,都可以「相親」見面,否則有失信疑慮,當然也會自陷於混亂。

 

(二)、在「交往」階段「留言」的「已讀不回」

「相親」前只能在我們網頁上互相「留言」,而「留言」後雙方都同意「相親」見面,我們就暫時關閉「留言」板,不能再「留言」。安排雙方「相親」見面後,如一方或雙方都不同意進入「交往」,我們獲得回報後,馬上打開「留言」板,恢復正常狀態,就可以再跟之前有「留言」的繼續聊,或物色適合的新人去「留言」、去聊。而如果「相親」時兩人情投意合,願意「交往」,此時一方面限制你網頁的使用權,一方面把對方的電話或通訊方式告訴你(妳),以後就可自行聯繫、並約會見面溝通。

不過「交往」才是挑戰的開始,可能約會或自行通訊幾次就沒下文了。如果電話不接不回、「留言」「不讀不回」或「留言」「已讀不回」,可能遇到障礙或甚麼困難,人家不理你(妳)了。當然也可能是你(妳)這邊不理人家,對人家「不讀不回」或「已讀不回」。但是進入「交往」階段,如果發現不合適,最好不要「不讀不回」或「已讀不回」。萬一他(她)繼續「留言」給你(妳),是出於善意,誤以為出了甚麼狀況,譬如生病或發生意外,就一直打電話或「留言」給你(妳),不讀或不回也不是辦法。如果真的是你(妳)這邊不要,最好寫一封「分手信」給人家。而如果人家不要你(妳),卻不再聯絡、不再「留言」給你(妳),當然也可以由你(妳)這邊傳一封「分手信」給他(她),以做個了斷。

這封「分手信」大意表達「感謝、致歉、祝福」之意;而在傳給對方前,也把它拍照下傳給我們,這樣我們就可以再為你(妳)「上架」、為你(妳)繼續提供服務。不管誰寫這封「分手信」,就是要表明自己的立場或態度,不想拖住別人、也不想被拖住,並且都是善盡告知的義務。至於在寄出「分手信」後就算了,不必等對方回復;而收到的人,也一樣算了,不必回復。

 

三、

尚未「交往」前「留言」的「不讀不回」、「已讀不回」,與「交往」後「留言」的「不讀不回」、「已讀不回」,兩者心情不同。前者猶如跟陌生人打招呼,人家不理你(妳)無所謂;但是後者遇到「不讀不回」、「已讀不回」,或接到「分手信」,就可能會難過,尤其如己「交往」一段時間、萌生感情了,會更難過。不過在我們這裡,還不至於有前述媒體報導的情形,因為大家年紀大了,都很理性,何況也還沒結婚,不至於發生訴訟情形。而且「上架」再找就有,不差你(妳)一個。

話這麼說,但不論自由戀愛或需要到婚友社求助的人,其實都可能有失敗或失戀的經驗;飽嘗痛苦,在所難免。今年四月廿九日,筆者讀聯合報一篇文章引用「戀夏500日」影片的一句台詞──「沒愛到的人,都成了生命中的禮物」,這句話頗有道理,很多過來人都有同感。因此,無論何種情形,在我們這裡遇到「未讀未回」、「已讀不回」,或收到「分手信」,都不必在意,而且最好都欣然接受,這是上天的恩賜,賜予我們長大成熟最有意義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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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65B 的留言
留言時間: 2018/8/25 下午 08:56:29
女生的心思還是需要多了解!
03790b 的留言
留言時間: 2018/7/13 上午 12:00:43
我已讀妳是秒回,妳已讀我是輪迴
04865B 的留言
留言時間: 2018/7/10 下午 08:36:17
狀態有很多種吧
1.對方其實也無心經營這裡
2.很久沒上線
3.單純不想回妳
4.看了可是不知道要怎樣回應你 不如不回~
習慣了就好 畢竟去為了一個不喜歡你的人或者根本就完全不想跟你接觸的人
傷心真的沒有必要 下一個會更好^^
04794b 的留言
留言時間: 2018/7/5 上午 08:38:19
有時候我給對方的留言會莫名其妙的沒有成功又沒有先備份,有時候是留言的內容可能只是小幽默隨意問問比方針對媒人公的介紹做點回應當作找話題,大部分我的留言字數多文長,留言被封鎖或失敗之後可能就放棄當作無緣,比較好奇的是,被封鎖的狀況時,對方是不是就完全不知道我曾經留言或回應過?反過來說,如果我給對方的留言曾經被回應過但這個回應被封鎖,那麼是否也是呈現出已讀不回的狀況?當然我想既然這樣我也就還是算了,只是多少有些惋惜,對不起有這樣的猜想,因為我有資訊背景,設計程式和網頁系統甚至還是我的工作內容,所以常不免對別人的系統有疑問,像學法律也是覺得自己可以多在邏輯思考方面研習,所以這可能是職業本能吧我想。
05360g 的留言
留言時間: 2018/3/14 下午 01:35:52
在前置階段,已讀不回或是被已讀不回就算了,最多就再留一次言轉換話題,如果對方之後有興趣或是有時間願意回復,然後慢慢聊起來,才真的是有緣,也不會讓自己覺得很辛苦。雖然個人相信有志者事竟成,不過喜歡這種事很主觀,網路又隔了一層,實在不需要把這個成語在這裡針對特定對象努力實現。花若盛開蝴蝶自來,應該更讓自己變成那個讓別人自己靠近的人,這比履歷上洋洋灑灑的資格、或從存簿上的數字有效多了⋯雖然有些人是看存簿上的數字就可以不考慮其他事情,但總的來說,感覺沒有脫離這個道理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