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2018)年1月20日,有幾位以前的同事到半線文教基金會幫忙整理圖書,聊天時一位問筆者:「你做了十年的職業媒人,聽過麥穗哲理和37%法則嗎?」筆者知道「挑龍眼」、「撿石子」及「心無定向的猴子」之類的故事,也曾加以引用在「觀點」上,倒還不知道麥穗哲理和37%法則。後來她講了大要,筆者再請泰瑞娟上網查,果然一查就有。
這個哲理和法則,大意是這樣的—
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有三個弟子請教他:「怎樣才能找到理想中的伴侶?」蘇格拉底就帶他們到一片麥田,要他們每人摘一支自認為最大的麥穗,而且只能向前摘、不能回頭摘。第一位弟子進入麥田走了幾步就迫不及待摘了一支自認為最大的,但是繼續走下去才知道大支麥穗多得很,這種情形叫「後悔」。第二位弟子進入麥田後,左顧右盼,一直認為前面應該會有更大的才對,遲遲下不了決定,結果快走出麥田了,最後才急忙摘取一支,這種情形叫「錯失」。第三位弟子腦袋裡先把麥田分為三等份,前1/3只看不摘,並從中觀察後分出大、中、小三類,謹記在心。當繼續走到中間1/3,驗證是否正確,然後就摘其中一支;而在所剩1/3麥田中,出現更大支的,雖然不能再摘,但已「滿意」於之前摘的,不「後悔」、也不覺得「錯失」。
一位數學家萊昂哈德‧歐拉,為印證上述哲理,就提出一個「歐拉」公式,也叫37%法則。就是在進入未知領域前,先給自己一個不做選擇、只有觀察的空間和底線,而進入後遇到超過底線的,就大膽地開始選擇。這樣才是最好的選擇模式。
上述哲理或法則,除適用於「愛情」外,據說還適用於「投資」「經濟決策(如買房子)」及「尋覓職場(業)」等等。聽起來滿有道理,就是國人常說—貨比三家不吃虧。
二、
在可以挑的情況,若是不好好地挑或不當機立斷,的確會有「後悔」、「錯失」的遺憾,所以如要找個「滿意」的,上述哲理或法則,好像還不錯。只是真的適用於愛情嗎?筆者認為仍有待斟酌,理由如下:
(一)、「麥穗哲理」中的主角是人與麥穗,其中麥穗是物,沒有思想、沒有感情、沒有意志,只能被挑;而人有思想、有感情、有意志,當然可以挑。但是主角若都是人,以現代社會男女平衡及一夫一妻為例,男人挑選女人,或女人挑選男人,你挑人家、人家也挑你,就沒那麼簡單。條件好的人可以挑人,而條件不好的,一樣還會挑人。在互挑的情形中,又常取決於一些主客觀條件,主客觀條件非常多、非常複雜,絕不像「麥穗哲理」中的麥穗,只分大、中、小三種。有些外在條件,如身材、容貌、職業、收入、家世、學歷……,或許還有客觀標準,可以分成若干等級,但是愛情貴在忠誠、品德、智慧、性格等等,又如何查核認定?這樣,所謂「麥穗哲理」、「37%法則」,講得通、行得通嗎?
(二)人雖然是理性動物,可以依理性而訂一些標準或開出一些條件;然而人也是感情動物,尤其像男女之間的愛情,有時一看對眼,一發「狂」、發「情」起來,哪有什麼規則可循?雖然自由「亂」(戀)「愛」的結果不可預料,失敗在所難免,但是成功而恩愛一生的也不少,他們才不甩什麼「麥穗哲理」或「37%法則」。這些哲理或法則,好像給不浪漫的理性動物訂的,其實很明顯抵觸了人性,又講得通、行得通嗎?
固然「感情」與「理性」可以取得一個平衡,或先用「理性」評估,接著才「感情」用事。但是如果「理性」評估有錯而選上了,是將錯就錯呢?還是就加以拋棄?而如果「感情」用事於先,事後發現錯了,「理性」又怎麼彌補、收拾?在在都是問題,上述哲理或法則如何解決?好像沒有給予答案。
三、
這件事到底怎麼辦才好呢?在筆者看來,用上述哲理或法則,理智地去進行評估、再決定,也是可以的;而萬一感情用事、一見鍾情,也沒關係,不管什麼情形,包容、體諒、尊重及真心相愛才是對策、也才是真理。譬如就算進入麥田,一見有喜歡的,馬上摘一支又有什麼關係?不必「後悔」;就算快走完麥田都下不了決定,最後不得不隨便摘下一支,也不必懊惱「錯失」;而就算完全遵照「麥穗哲理」或「37%法則」,慎重地做決定,找到了「滿意」的,這時真的「心滿意足」,更不必去想還有什麼「最滿意」或十全十美的!
人為上帝所造,都很好、很不錯,也許難免會有別人沒有的一些缺點,但也常會有別人沒有的一些優點;況且今天發現的缺點,也並非全部無法改變或無法補救,不必太悲觀。在尋覓愛情途中,太現實、太功利、太工於心計,愛情都沒辦法產生;或如果有「挑」一個或「比比看」的念頭,愛情常就瞬間消失於無影無蹤。而一定要「挑」、要「比」的話,「挑定、比定」就好,都要相信天賜良緣,好好感謝天神上帝,並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愛情;最怕是有機會走入麥田,卻空手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