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吃了一頓爌肉晚餐
愛妻在公職卸任後,雖然還掛名總統府國策顧問,其實有名無實,既無工作、又無酬勞。幸好她念台北大學EMBA,認識班上一位企業家郭智輝,最近派她擔任所屬企業「安永心食館」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總算有一份收入。不過須到宜蘭蘇澳上班,我們夫婦因而聚少離多,跟她過去擔任公職一樣。
結婚五十年來,筆者很少記住每年的結婚紀念日,甚至也很少記住她的生日,更談不上在這兩個有紀念意義的日子,送過什麼貴重禮物。筆者沒送她,她也沒送我,這樣一年過一年,看起來很省事;但是今年5月27日結婚五十年,卻記住了,兩人談好至少好好吃一頓飯,餘日無多,不要再糟蹋這一天了。
巧的是,她奉公司指示,5月21日出發到西班牙,要代表公司領取公司生產的「鱸魚精」榮獲國際品質評鑑金牌獎,而5月27日晚上才能返抵桃園機場,當晚住永和,翌日才回員林,因此金婚這一天沒辦法碰面,沒辦法好好吃一頓飯。
金婚日過後她才回員林,但馬上又有行程,包括雲林古坑有一場演講,接著到南投參加一位藝術家前輩的葬禮,而葬禮完後直接回台北,台北還有活動,因此我們金婚日聚餐計畫泡湯了。29日晚上她終於再從台北回來,筆者特別到附近的黃昏市場買了一家還不錯的爌肉,也算共同吃了一頓爌肉晚餐,聊勝於無。
二、送愛妻小禮物
其實筆者想過共進晚餐外,應該送她一點紀念品,讓她意外來一點驚喜,也算利用金婚日補償一下過去的虧欠。
5月19日筆者到台南大學路18巷20號披薩店作媒,作完媒後剛好在18巷5號發現一家「恆悅珠寶店」,人生第一次就大膽地敲了門進去,老闆是一位30歲左右的未婚年輕帥哥。筆者想到愛妻已皈依主耶穌,每天一起床就先讀聖經,所以選了一個九分二釐的黃金十字架墜飾,並配上一條一錢五釐的黃金細鍊(均如圖);而愛妻玉名「金珠」,又買了一對七分四釐的黃金耳環(如圖),共花了一萬六千元。因為身上沒那麼多錢,還到附近的7-11提款。
店裡只有筆者和這位年輕帥哥,交易完成後兩人聊了起來。他表示他爸爸出資讓他們倆兄弟經營了這家珠寶店,哥哥已結婚,而他尚未結婚。筆者自我介紹是「職業媒人」,並遞給他一張名片,又提醒他說:「開珠寶店的未婚男人或女人,多少都會在婚姻上遇到同樣的難題。你哥哥在還沒開店前就已經結婚,沒什麼難題;而你開店前未結婚,可能會遇到難題。明白地說,因為你家裡開珠寶店,以後你會懷疑或煩惱,對方想嫁你,是不是為了愛你的珠寶?這會讓你謹慎過頭,很難找到老婆。」這位年輕帥哥居然回答:「這件事我知道、我知道。」
總算在金婚日送了所愛的人小禮物,雖然不算貴重,也算是有保證書的金子哦!筆者在兩件禮物外,又加上一張小字條(如圖),寫下:「金婚紀念,永沐主恩、金珠不朽。五十年來辛苦妳了,對不起,請原諒;謝謝妳,我愛妳。峯松2018年五月廿七日」。至於她從西班牙回來,知道筆者一生受賽凡提斯寫的《堂‧吉訶德》影響至深,而且又以這本書的兩項理念—「挑戰不可能的任務」和「愛情不能有條件」作媒,所以從賽凡提斯的祖國帶回一個印有堂‧吉訶德和桑丘的杯子送筆者(如圖),我們夫婦鶼鰈情深,由此可知。
三、勾起了七件回憶
5月31日上午9:30,筆者的一位劉姓鄰居陪同我們忠孝里的里幹事黃敏來訪,表示員林市公所每年都會在八月份舉行金婚市民祝賀活動,已查出筆者夫婦符合規定,市公所不但要表揚,還要請大家吃飯,並且可以帶兩位子女或親友參加。他們的造訪,令筆者十分驚喜,這場宴會非參加不可,正可彌補我們自己沒辦的缺憾。剛好這位里幹事也是明倫國中的畢業生,她認識筆者,所以很愛聊天的筆者,就聊了一些有趣的事,包括以下七件:
第一件、送鍍金戒指竟發生「兵變」
筆者坦然承認一生只有在這次金婚日才想到送一點像樣的禮物給老婆,即過去五十年從未送過。原因是筆者20歲入伍前有一位女友,為防止「兵變」,有一次一個人到高雄澄清湖遊玩時,特別在牌樓前向攤販買了一只鍍金戒指,想送給那位女友。想不到不送還好,一送馬上發生「兵變」了。由於有這一次挫折,從此就不敢買東西送給後來再認識的任何一個女友,甚至包括愛妻。
第二件、只要帶到菜市場吃小攤子就「完」了
筆者一生的確交了不少女友,但交往沒成功的原因,大都是因為筆者家境不佳。這些離開的女友,有好幾個都明白講:「你家太窮,你的工作不好……,我媽媽(爸爸)反對。」記得筆者初任小學老師,每個月薪水才四、五百元,而家父也只是一個小警員,又生有四個小孩。筆者小時候沒吃過一個滷蛋,便當裡頂多是1/4的荷包蛋。長大有女友後,一遇吃飯時間就很頭痛,只要帶到菜市場吃小攤子,馬上可以宣告「完」了。
第三件、欲擒故縱
也是想辦法要從失敗中記取教訓,所以交過十個、八個沒辦法成功後,就採取「欲擒故縱」、吊人家胃口的「奧步」。譬如1967年7月23日與愛妻參加救國團舉辦的教師育樂營那次,同時遇見在考場認識的另一位女老師,一方面不知道如何取捨,一方面也擔心交往後遇到令人難堪的吃飯問題,所以都採取只通信不見面的「奧步」;即先用通信拉近感情,等到有好感再見面。結果這兩個女老師好像中計,都被筆者的書信所迷惑。
第四件、偷學「所羅門王的智慧」
因為當時的年紀已26歲,不小了,不能不結婚;可是對這兩位女老師的取捨大費周章,當時就偷了一點「所羅門王的智慧」,分別約這兩位「筆友」到筆者住家,一位是1967年12月9日,一位是同年12月31日。筆者住家,是家父當警察分配的日治時期留下木造宿舍,裡面廁所並沒有新式抽水馬桶,而臥房、書房合用,就在廁所旁邊,只有幾坪大。筆者的媽媽在廚房燒開水待客,我們則邊聊邊喝,結果這兩位女老師都得上廁所。筆者觀察到一個尿尿出來面有難色,一個則若無其事、怡然自得。接著帶到書房、臥房,一個發現書桌上方牆壁有筆者就讀員林農校初級部時頒發的一張品學兼優獎狀(如圖),竟喃喃自語:「哦,是念員農的。」而另一個沒發現這張獎狀,是婚後才知道筆者出身農校。這兩位出身彰女的女老師,好像手一伸進所羅門王所設計的袋子,一個有感、一個無感,那個無感的,後來就成為筆者的老婆。
第五件、「妳不答應,我就跳船」
講起來實在傷感,與愛妻交往後就常選擇比較不花錢的地方約會,譬如在彰化選擇八卦山,在台中選擇台中公園。1968年1月6日,筆者把愛妻帶到台中公園划船,一邊划、一邊向她求婚,還戲謔地說:「我沒辦法再拖,明月下向妳求婚,要是妳不答應,我就跳船了。」她聽到並不緊張,還高興地表示回去後會跟家人討論。想不到高雄女師才畢業一年,就嫁人了。筆者曾研究這位容易上當、連到筆者寒舍尿尿都很習慣的女老師,後來才知道她家有二男五女,食指浩繁,也是很窮的;特別是她家住的也是日式木造宿舍,廁所是一樣的,兩人可說門當戶對。
第六件、情絲難斷
跟愛妻約會、訂婚,進而結婚這段期間,居然都坦然告訴另一位無緣的女老師,她非常難過,筆者也非常難過,在當時日記上還留下許多「情絲」難斷的紀錄,成了一個最無情的男人—「怎麼把女生帶回家後就不要了呢?不是欺騙人家的感情嗎?」後來筆者竟收到她妹妹的一封信,信中怒責:「我姊姊為你自殺了!你家那麼窮,我姊姊都沒嫌棄你,而你居然嫌棄她!」幸好只是吃過量的安眠藥,並未赴黃泉,不然筆者就愧疚一生、無地自容。筆者晚年以作媒為生,規定男女交往一次一個,要是沒成功再換一個,而且如果不要,一定要寫「分手信」告知人家,至於交往中也有很多勸導,包括不宜太早把男生或女生帶回家(見觀點247),以免造成有理也講不清的誤解。
第七件、神父來訪
為了這次五十年難得一遇的金婚,筆者最後告訴市公所這位里幹事第七件事,可說糗事一件不漏了。話說當年參加救國團在崇實高中舉辦的這場教師育樂營,報到當天晚上還曾向一位遠從高雄來找筆者的女友求婚未成。筆者20歲到左營海軍水雷部隊服役,部隊隔一條大水溝就是市區,而進入市區後,附近有一家天主教堂,喜歡看書的筆者,就常到這家教堂的圖書館借書,因此認識了裡面的一位管理員,不過只是普通朋友,從未約會過。服役期間,在最早的那位女友「兵變」後,其實又交過好幾位,有冰果室賣冰的漁村姑娘,有還在念書的女中學生,以及在合作社上班的富家女等,這些故事都已寫在泰瑞薩觀點(207、208、209),有的「禮讓」給同袍,有的分而復合、合而復分,又有的交往到退役後好多年,可是無一成功。到26歲那年,身為長子的筆者結婚心切,竟然想起天主教堂這位圖書館管理員,而她竟然也還沒結婚,所以一約就成,並常遠從高雄到台中見面,而最後見面這次(即1967年7月23日)還陪筆者到員林崇實高中育樂營報到;報到前在附近公園向她求婚,想不到竟遭拒絕,拒絕理由竟是:「我從小患氣喘病,每年冬天一定發作,你娶了我會受不了,我沒辦法嫁你。」講得很懇切,是「怕我受不了才拒絕」。筆者一再表示:「一定有藥可治,如果沒藥可治,我可以忍耐,習慣就好。」她還是拒絕。他送筆者到崇實高中報到後,搭車回高雄去了。
她回高雄後,有書信聯絡,1967年10月23日來信,告訴筆者「冬天病發,夜常不眠」;可是一位年約4、50歲的邱姓神父,同年11月10日忽然造訪筆者在員林育英路43號的木造宿舍,令筆者大感意外。原來他知道筆者和他圖書館小姐的相愛故事後,特別遠從高雄左營來,目的是告訴筆者:「X小姐的氣喘病已完全沒發作。」即為成全我們好事來的。筆者好奇她的氣喘病是怎麼好的?他明白說服了偏方,就是以瘦豬肉燉曇花,連吃三帖,就沒再發作。筆者固然相信她的痼疾好了,可是卻已愛上金珠,告知舅舅、並約11月12日在彰化鐵路餐廳吃飯,已不可能改變這場「賽局」。
諸位看倌:筆者為了與愛妻結婚,一方面害一位女老師服安眠藥自殺未遂;一方面又辜負曾求婚未遂、但已排除氣喘障礙的這位圖書館小姐。造化弄人,筆者夫婦的這段婚姻,好像走在鋼索上完成的。這位病癒的小姐在知道筆者將與別人結婚後,曾來信祝福,比自殺未遂的那一位,讓筆者安心許多。
為證明以上錯綜複雜的戀愛確有其事,這裡特別把1967年7月23日至25日三天跟三個女人交往的日記公開於下:
「…..,循徑抵涵碧樓、教研會館(按:同遊日月潭)。山深蒼鬱,新樹櫛比,野花間綴,蝶飛鳥鳴;面湖怡情,實一大享受。于草亭午膳,及至飯館啜飲。閒談甚多,惟不及婚事……。飯後(返員林),公園小憩,漸言及婚事,猶以病避之……。十時送彼歸,臨別言以冬為期,病若不復發,始言情矣。」(1967.07.23)
「往實中(按:今崇實高工)報到,育樂營熟人頗多……。晚康樂會,唱跳聯誼,頗盡興。遇一中檢面善者(按:參與中等教師檢定考試試場認識),與談甚洽,惟其名尚未悉。」(1967.07.24)
「……。翁金珠年21(如圖:當時的她),出身雄女師,與體操國手洪丹桂同習體操,態美而姣,留辮子尤具東洋味。鄰坐共食,相善,竊念萌、又屢止(按:前天才向人求婚,不好意思馬上又動歪念頭)。午後共舞,言余過靜,貌似其同事。晚與談,竟不能止。」(1967.07.25)
四、告罪於天下
以上把「527金婚日」送愛妻金十字架墜飾及黃金細鍊的來由說了一遍,又把市公所派黃敏里幹事來寓邀請吃飯所勾起的一些回憶,做了報告。另外還要補充說明:「我為什麼加上一張小字條,寫著『五十年來辛苦妳了,對不起,請原諒;謝謝妳,我愛妳』呢?」說起來實在慚愧,愛妻五十年來真的太辛苦,我太對不起她了,現在就利用「金婚日」公開告罪於天下。茲分幾項敘述。
(一)、結婚前後窮得叫苦連天
筆者家父是日治時代留用的過氣警員,當時待遇低,也沒什麼升遷機會,而媽媽雖然高等科畢業,又沒有工作,生下二男二女四個子女,生活滿苦的。現在略舉筆者婚前、婚後的日記佐證。
「領薪,去半多為月中透支數。區區之額,數日而光,當知人們所言:教書(輸)者,既無名亦無利也。」(1967.11.03)
「(外婆出殯)奠儀收入一萬三左右,支出浩大,約二萬。最苦者當推吾母(她是大姊),幾昏厥。」(1967.12.28)
「(與珠)共赴台中……,剪布一尺,女大衣用;彼則代其母物色訂婚所需之物,如領帶、皮帶、袖扣之類……。嫁女依俗,窮戶該死!(按:她家也窮,姊弟妹共七個)」(1968.03.15)
「(學生)代辦費清算欠六百餘元......。實可謂債務累累,難以負擔,唯樽節耳。午歸情緒甚壞,怨父退休無事逍遙(按:其實是為了筆者結婚,不得不提前退休),而家庭負擔悉交與我。至唱片行聽歌,觸景傷情,欲哭。蓋窮之故,OO背我也,OO遠我也,而念及OO,又不禁心酸流淚。金珠少不更事,不以窮見棄,寧知將後如何,隱憂甚多!」(1968.04.26)
「婚前交往頻繁,費用浩大,煩人也。」(1968.05.01)
「……,至於聘金、西裝等費用,數目可觀,均靠借貸,將來當唯節儉度日耳。」(1968.05.09)
當年(1968)四月婚前,筆者考上初中國文科檢定考試,八月到明倫國中任教,而金珠也順利調校到青山國小,一年後再調市區橋信國小。雖然兩人都任教職,但收入微薄,況且第一年生下長子、隔一年再生次子,生活負擔很大,婚後日記仍記下一些窘狀,如:
「領薪仟貳百元,悉交母存。近經濟極拮据,活動費用浩大。」(1968.07.06)
「經濟拮据,不能外出;近且霪雨,更覺受困。」(1968.09.30)
「珠偕同事來寓,郵局存款告罄。」(1968.10.29)
「借款仟貳百元予母外,須存五佰元作為珠繳會費用,餘款無多,毋可浪費。」(1968.11.05)
「……,赴台中舅父寓,彼不在,置五佰元舊欠,隨後往市區購珠久需之鞋及皮包。歸,談及此,珠竟流淚。」(1968.12.08)
按:1968年10月筆者又考上高考觀護人,但直到1971年底基隆地方法院觀護人出缺才赴任,金珠約同時調基隆市東信國小任教。不過1973年她辭職就讀台灣師大音樂系,這時缺了她那份薪水,而且為方便她在台北就讀,又在永和花錢租屋,至於調基隆市前(1970年10月)再生第二個男孩,這時經濟上的困窘可想而知,日記留下更多令人鼻酸的紀錄。
「良憲(按:筆者學校同事)夫婦來寓,借我二萬元現鈔。」(1973.11.14)
「向法院借一萬元作為(房屋)押租金,王書記官作保,每月償還一千元,十個月還清。」(1973.12.12)
「上午與珠到市場買菜花二百元,預計每月菜費在一千五百元左右。全月收入、支出預算如下:收入五千六百元、支出五千九百元。」(1973.12.25)
「領二月份薪津,真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計算一下,今年恐怕是最寒酸的一年了。」(1974.01.16)
「本月要付良憲利息867元。」(1974.05.09)
「珠前晚作夢,夢中我們一起逃亡。」(1975.01.29)
「還良憲利息的情形是:11、12、1月六百元,2、3、4月870元,8、9、10、11月1150元,12、1、2月540元。」(1975.02.06)
「晚上珠陪我上學校註冊(按:筆者就讀文化大學進修部),註冊費三千三百餘元,加選修費七百餘元,超支四千元。」(1975.02.21)
「搬到這裡(永和)後,一共花了五、六千元,支出浩大可觀。」(1975.07.27)
「遷居後費用增加,不到一星期花了五千元,客人增加是一個因素。」(1975.07.28)
「月底又是空空如也,向金滿(金珠妹)挪借一千元。」(1975.09.23)
「深夜與珠相擁嘆息,前程壓力大,不免情怯,唯有奮鬥再奮鬥,努力再努力。」(1976.04.05)
1976年是一個轉捩點。這時愛妻念大四、又生下一個女兒,女兒滿月前後由家母及小姨子金滿照顧,而她已念完學科,這一年只剩術科,所以開始收學生教鋼琴。到1977年畢業,順利進入台北縣中和國中任教,月薪外又有教琴收入,我們的窮日子才告一段落。
回顧從1968年結婚到1977年,共九年時間,我們是這麼窮苦地度日,筆者能不向愛妻說聲:「辛苦妳了,對不起,請原諒嗎?」
(二)、害她走上政治不歸路
在五十年代很少有人像筆者這麼地早熟。1954年(民國43年)11月14日發生太平艦被中共擊沉事件,政府立即發起建艦復仇運動,鼓勵學生投筆從戎,而當時筆者還只是一個十三歲的初二學生,卻熱血沸騰,志願從軍,可見深受黨國思想影響。不過家父知道後非常生氣與恐慌,阻止筆者上學;當老師來我們家查問時,家父竟把筆者藏起來,並謊稱:「我兒子不在,去挑粗糠。」(按:當時「粗糠」為廚房燃料)這件事傳開後,讓筆者有了「挑粗糠」的綽號。結果當然壯志未酬,未能「投筆從戎」。
由於喜歡讀書,文筆不錯,高一擔任學藝組長,後並被學校聘為校刊編輯。到高三有一篇文章「海戀」還登在《彰化青年》(1959年3月29日第六卷一期),此時可說是一位文藝青年,同時又逐漸變成了「叛逆份子」。
員林農校學生大都是農家子弟,畢業後就回家耕田,大都沒有升學打算;而學校不必為學生補習,師生可說相當地輕鬆自由。高三時的教室離圖書館很近,筆者常一下課就去看報紙、雜誌,也常借書。留日的呂英明校長相當開明,圖書館的雜誌,像《自由中國》、《民主潮》……都有,筆者無形中就被「洗腦」了。至於借的書,包括哲學、文學、歷史、經濟、社會、心理……,非常廣泛。
有一次從報紙知道台大公開對外徵文,題目是:「哲學與科學孰為重要?」筆者竟予投稿,而事前又把稿件送請教三民主義的張緒通老師指教,可能讓他很驚訝,他竟悄悄地借給筆者一本香港出版的《毛澤東評傳》,當時是不容許看這種書的,如被檢舉一定會坐牢。除筆者外,還有幾位同學也熱衷時政,竟結盟成「四人幫」,打算「混進去」國民黨。只是筆者的一篇入黨所繳「自傳」,因有「如果黨意與真理相背,我選擇真理」一語,審查未獲通過,才沒辦法「混進去」。
畢業後筆者擔任小學老師,而「四人幫」之一的同學黃憶源,提前入伍,剛好被正在軍中發展「台灣獨立聯盟」秘密組織的施明德所吸收,筆者參加過他們一次聚會,也差一點出事。家父是警察,有一天警察局同事私下告訴他:「上級來調查你的兒子。」他連夜把筆者藏在天花板的日記、書信、文稿銷毀,這是1962年的事。
到1967年才又開始寫日記,只是日記內容大都記忙於準備考試、學校教書、法院工作及一些生活瑣事,嗅不出有任何政治熱情。
但是1968年日記卻有幾則有意義的紀錄:
「晚上聽政見發表。」(1968.04.07)
「至林厝里集會所,負責發票(按:筆者擔任投票所管理員)。晚八時開完票後始歸,甚累。該票匭謝東閔居首,蕭錫齡次之,甚感意外。」(1968.04.21)
「報載本縣省議員得票數順序如下:謝東閔、呂俊傑、陳筆、蕭錫齡、葉黃鵲喜;林生財則落選。」(1968.04.22)
從名單上可知,還沒有所謂「黨外人士」。
直到1973年,筆者受張春男採宣傳戰競選模式所啟發,竟向基隆地方法院李鐘聲院長請假,回鄉競選員林鎮長。1975年調台北地方法院,而1977年又競選省議員,但當時因具學生身份,資格被註銷。到1978年再登記參選國大代表,不過因中美斷交選舉停辦。1980年國大代表選舉恢復,筆者繼續競選,卻因聲援美麗島事件被捕同志,言論激烈,致觸犯「煽惑內亂罪」,被判刑三年六個月。
筆者坐牢期間為1980年3月9日至1984年7月27日,初期有一些支持者鼓勵金珠「代夫出征」;她1981年競選第七屆省議員,以最高票落選。筆者出獄後,1985年她再選第八屆省議員,還是最高票落選。因票數已接近當選,1986年選第一屆增額國大代表,就高票當選了。
當選後她毅然辭去教職,成立服務處、專心服務選民—特別是工農朋友,成了「弱勢者代言人」;而筆者也有了工作,當服務處主任。此後走上政治不歸路,以縣內最高票當選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2001年又當選第十四屆彰化縣長,而當縣長才兩年,當時陳水扁總統竟徵詢她出任教育部長,但她信守承諾,堅持做好、做滿,予以婉謝。到2007年5月20日,再請她擔任第九任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一年後卸任,又當選第七屆不分區立法委員,於2012年1月任滿。在當選第七屆不分區立法委員之前,已卸任的黨主席林義雄,遠從宜蘭到員林鼓勵與策劃她競選黨主席,另兩位候選人為游錫堃、蔡同榮,由前者當選,金珠雖敗猶榮。以上是她從政31年的成績,可見頗受同志賞識與民眾肯定,做為老公的筆者,實與有榮焉。
可是包括前述競選兩次省議員落選,2005年競選第十五屆彰化縣長連任失敗,2009年競選第十六屆縣長又落選,甚至2015年要爭取第十七屆彰化縣長選舉,連黨內提名初選都未過關,難免沮喪落寞;尤其「代夫出征」初次競選省議員時,「在和東國小操場舉辦演講,天空下著雨,場中只有三個聽眾,另加九位制服警察。翁金珠邊講邊哭……。」(見《民主台灣的彰化推手(續)》152頁)可說令人鼻酸;而當選彰化縣長以後,每次競選所遭受的造謠、中傷、抹黑、屈辱,可說罄竹難書,是永遠無法抹去的創傷。愛妻與筆者,既非政治世家,也非豪門鉅富,更非黑道流氓,怎麼掉入這樣複雜、醜陋、黑暗、無情的無底漩渦中呢?其實愛妻酷愛體操、舞蹈、音樂、繪畫,是個非常單純的女老師,只因識人不明嫁了筆者這樣的狂熱份子,竟賠上了一生最寶貴的歲月;值此金婚日,始作俑者的我這位老公,能不說聲:「辛苦妳了,對不起,請原諒嗎?」
(三)、蒐藏成癖,留下爛攤子
前面提到婚前、婚後大約有九年時間太窮、過窮了,沒給愛妻好日子過,又提到害她走上政治這條不歸路,受苦受難;不過還有更嚴重、更荒謬的,筆者這位老公竟蒐藏三樣東西成癖,好像得了癌症一樣,沒救了。本來自作自受,一死了之,也沒什麼遺憾,可是筆者死了這三樣東西怎樣處理呢?一定會留給她三大難題。茲說明如下:
1、買舊書成癖
念高農時沒錢買書,只能上學校圖書館借;但是為參加小學教師檢定考試,應該也買了一些考試用書,所以才可能在1959年畢業前一舉考上。同年十月進入溪湖鎮媽厝國小任教,兩年後調員林鎮青山國小,那時剛滿20歲,隨即入伍、當兩年海軍,於1963年9月退伍。服役時留職停薪,軍中薪水很低,又不斷交女朋友,所以不會有閒錢買書,然而借書、看書倒有。筆者尚保留了一本1963年4月以後的20種閱讀筆記,這些書都是借的。
退伍後恢復教職、恢復原收入,不過為準備初中國文科教師檢定考試、高等檢定考試及高考,應該又買了不少考試用書,至於考試以外的雜書也不少,有以下的日記佐證:
「得八月薪水千五百元,歸還素貞(按:金珠妹)三百元,交母九百元。購買四書讀本、六法全書及泰戈爾詩集,計七十五元,再還清溫(按:筆者同學)一百元,所剩無幾。」(1967.08.11)
「買東方雜誌一冊。」(1968.04.05)
「清理房間(按:準備作「洞房」),前之書架俱拆,分門別類裝入紙箱,計25箱,費時數日始清理完。」(1968.04.28)
可見婚前已買了一堆書。1971年12月到基隆地方法院後,一方面忙於工作,一方面基隆也沒有舊書店,所以少買書,但是1973年金珠就讀台灣師範大學,為方便其就學,搬到永和後,竟買書成癖,如:
「下午到重慶南路逛書店,特別到中華書局,但書太貴、讀書人太窮,將來總會有調薪的時間吧,耐心等,不多買。」(1974.05.06)
「下午帶軒(按:筆者長子)到國際書舍逛書店,發現華岡攤位上有好書。」(1976.02.28)
「決定把硬幣用來做買舊書的財源,珠無可奈何同意。計二千四百元。」(1976.03.01)
「到牯嶺街買舊書三百多元,買了台灣、台北文獻及連雅堂全集等。」(1976.03.03)
「再到光華(商場)買書,每次均有所獲,計舊書已買了二千元以上,小有規模。」(1976.03.13)
「近月來,讀書唯恐不勤,買書唯恐不多,是好事。晚上與同學黃騰耀閒談,稱此乃我老年所寄託,今日先奠基耳。」(1976.03.15)
大概就從這段時間一路買書到現在,大都在台灣買,但也曾到日本、新加坡、法國、香港、琉球買過,都以中日文台灣文獻為主,其中絕版、孤本很多,稀見台灣地圖、古文書、手稿都有。
1986年金珠當選第一屆增額國大代表,那一年的財產申報也把筆者多年所購的圖書列入,並聲明將捐做公益。1995年4月,更成立財團法人半線文教基金會、附設「台灣文化資料中心」,其中三千餘冊珍貴文獻更與台灣文獻館合作,做全文數位化,有1558冊已完成;目錄上網可查,但全部圖書尚未分類編目。這個基金會的成立,要感謝的人很多,除翁金珠當選縣長把競選結餘款七百萬捐給基金會外,許多友人也常慷慨捐款。只是一個民間基金會要永續經營管理圖書館,談何容易!身為創辦人暨現在擔任董事長的筆者,壓力實在不小,有時都睡不著。曾試圖請奇美博物館、彰化基督教醫院、台北馬偕醫院接管,均未蒙同意;大家都知道管理圖書—尤其舊書,非常辛苦、非常麻煩。
2、買魚盤成痴
筆者高三時開始接觸基督教信仰,要感謝當時的黃良弼導師、張煥文教務主任及教三民主義的張緒通老師。他們都是基督徒,而且都是外省人,有的鼓勵筆者上教會,有的私下遞給福音傳單。不過當時筆者廣泛閱讀各種書籍,還是一個無神論者、懷疑論者,要信仰某種宗教實有困難。
廿歲到左營服役,在新兵訓練時對教育班長的管教方式非常有意見,個性倔強、好管閒事的筆者就出事了。有一天晚點名時,看到值星班長當眾給遲到的新兵罰跪,心裡很不舒服,就寢時越想越氣憤,一個人竟跑到教育班長的寢室,對已經卸裝行將就寢的這些彪形大漢表示:「你們管教方式太兇了,同是台灣人何必如此呢?」說完掉頭就走;結果這些彪形大漢第二天就集體整筆者了。依照規定,晚上站崗過的士兵,可先去洗澡,不必參加晚點名,而筆者當晚站崗過,本來就可以去洗澡、不必參加晚點名,可是他們卻不讓筆者洗澡,一定要參加晚點名。就在隊員集合後繞圈子、唱軍歌時,筆者被抓出來,並喝令在司令台前罰跪,理由是唱軍歌時筆者嘴巴沒打開。他們竟注意到筆者沒唱軍歌,而筆者當時的心情極為惡劣—本來是可以不必參加晚點名的,居然被迫參加,真的沒辦法張口唱。大家繞圈子唱軍歌後,就集合在司令台前點名,點名後再請中隊長上台訓話,訓話後解散,大家才回寢室就寢。這位中隊長叫劉振家,看到筆者被罰跪,隊伍解散後竟要筆者到他的辦公室,可能想知道原因—「你為什麼被罰跪?」筆者隨他到辦公室,果然是想了解被罰跪的原因。他身高一百八、九十公分,滿和氣的,筆者報告被罰跪的前因後果,並理直氣壯地引用聖經一段話,這段話是:「你們當中那個最大的,反應該像年幼的;作領袖的,應該像僕人。」(路加22章26節)即指出教育班長這些帶兵的,應該要有服務精神。想不到這位中隊長是個基督徒,完全理解這段話;而為了擔心筆者再被欺負,翌日竟馬上調整職務;筆者不必再參加操練,就被派到輔導官辦公室擔任文書工作。
新兵訓練不但遇到了這樣的基督徒中隊長,而且還認識了新兵中的一位牧師莊欽展和一位教友潘義雄,三人非常要好,常由莊牧師帶領禱告,並一起討論聖經;而且曾由潘義雄帶到旗津教會做平生第一次禮拜。
前述提到筆者保留了服役末期、即1963年4月以後的一本閱讀筆記,其中有羅光的《陸徵祥傳》《利瑪竇傳》、王昌祉的《現代問題解答》、趙雅博的《惡的問題》、杜而未的《崑崙文化不死觀念》《中國古代宗教研究》、馬漢寶的《牛津哲學對法學之影響》……,共廿種(如圖),都是討論哲學、宗教和社會學的。有這樣一個基礎,筆者在1966年9月寫過一篇「史懷哲評傳」,發表在第16期《現代國家》雜誌,後來並列入《史懷哲紀念論文集》。不過那時候還不是基督徒。
到1967年8月6日的日記上,竟出現以下記事:「中信(按:中國信徒月刊)寄刊物來,有改日本『荒城之月』、填以宗教歌詞者,隨口而吟,竟熱淚潸潸,茲誌之如下:『人生仇恨何能免,生離又死別;浪子天涯胡不歸,覺來雙淚垂;四顧茫茫天悠悠,滾滾水東流,此生唯有愛望信,耶穌我救主。』」這是筆者26歲時讀了改編的「荒城之月」歌詞,竟流了淚的往事。
1982年1月31日,筆者在競選國大代表後,因競選言論觸犯「煽惑內亂罪」,被判刑三年六個月入獄。入獄後有彰化市蘭大衛教會謝陽一牧師贈送《聖經》到土城看守所,筆者每晨讀一章,後來把讀經心得以書信方式,每週寄一篇給金珠,而這些獄中書信竟每週登在《教會公報》上。台南一位教友陳維青兄,看過每週發表的文章後,有一天就寫信到獄中,而且又寄來政治犯凃南山在火燒島獄中所譯的矢內原忠雄《耶穌傳》;他覺得譯文不夠流暢,希望筆者加以修飾。於是筆者不但熟讀這本日本無教會主義者寫的《耶穌傳》,又抄了一遍,邊抄邊改,讓它更口語化。1986年該書再版,即採用了筆者較白話的譯法。
每週寄給金珠的讀聖經心得,在筆者出獄後,經教會公報社主編林培松牧師指示,編輯成書,以《黑獄陽光》為名出版。該書獲1984年「巴克禮寫作獎特優獎」,可說是一件意外的收穫。至於出獄後不久就在蘭大衛教會受洗,成為基督徒;施洗者也是當初送《聖經》到獄中的謝陽一牧師。
以上是筆者信仰的心路歷程,但這裡要說的,是另外一件鮮為人知的秘密。筆者出獄後竟成為一位狂熱的基督徒,不是參加教會活動那種狂熱,而是狂熱於蒐集十字架、聖母像、聖母聖子像……這些聖物。不但在國內到處找,出國時也一樣到處找,直到有一年到土耳其旅行,才結束了這項非常奇怪的癖好。
土耳其是一個回教國家,但國內有少數的基督徒;佔少數的基督徒常被佔多數的回教徒霸凌,他們外出胸前不敢掛十字架,就是家裡牆壁也一樣不敢掛,但怎樣識別是「自己人」呢?就是以魚為裝飾,特別是家家都懸掛了以魚為圖案的魚盤。現在當地不論在旅社附設的藝品店或街上的藝品區,都賣有各式各樣、琳瑯滿目的魚盤,而魚盤已成了旅客的最愛。
《聖經》有「五餅二魚」的故事(馬太14.13-18),也有七個餅和幾條小魚的故事(馬太15.34-38),前面給五千人吃飽,後面給四千人吃飽。而在耶穌與十二個門徒的最後晚餐,耶穌擘開餅,分給門徒,說:「你們拿起來吃,這是我的身體。接著他又拿起酒杯,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吧,這是我的血,是印證上帝跟人立約的血,為了使許多人的罪得到赦免而流的。』」(馬太26.25-27)可見餅有耶穌身體的含意,而酒則為耶穌身上的血,象徵意義甚明。但是筆者那次土耳其之旅,卻在基督徒為防止被迫害所築的地下街門口教堂,看到「最後的晚餐」壁畫上,耶穌與門徒共享一條大魚,而這幅壁畫已被製作成大魚盤,在商品店可買到,筆者也帶回一個(如圖)。可見在土耳其,魚象徵十字架,十字架由魚取代,是無可置疑的。
土耳其之行,筆者帶回許多漂亮的魚盤,而回國後就瘋狂地買魚盤;不再買十字架、聖母像、聖母聖子像……。筆者所蒐藏的魚盤,不分東西洋,不分大小、新舊,更不在意盤中畫幾條或形狀如何;只要不重複、買得起就買。數量不算多,但少也有幾百個。
蒐藏十字架等聖物難免有壓力,一個人豈可在家裡到處掛這些聖物呢?揹得起嗎?而把它當作嗜好或興趣,並說它由信仰而來、為堅定信仰而為,都是很牽強、很怪的。筆者改買魚盤後,才沒什麼壓力,而很多文物蒐藏者都跟著買,已成為蒐藏界的時尚。在筆者經營的賽凡提斯二樓,大家可看到一面「魚盤牆」;這面「魚盤牆」請留美裝置藝術家陳世強教授設計,呈現方式是世間絕無僅有的。
到底如何處置這些魚盤?筆者希望成立一個博物館,將命名為「天的博物館」,但這件事談何容易?所以非常煩惱、非常頭痛。
3、買土甕變呆
狂熱於蒐藏魚盤的同時,看到老鐘、古鐘也會買,因為它是以前教堂、教會不可少的器物與飾物。大的買不起、搬不動,而買得起、搬得動的,就買了一些;買到最後,連以前叫賣冰棒用的手搖鈴和小鈴鐺也不放過。買鐘的行家不少,競爭激烈,最後爭不過,就沒買。已經蒐藏的,都已經裝置在賽凡提斯門口及樓梯轉角處,請參閱泰瑞薩觀點384篇「歡喜做、甘願受」。
找魚盤、找鐘既然成為習慣,所以常流連於民藝店,而這時竟發現有一樣東西對筆者也有吸引力,就是小時候在鄉下「灶腳」(廚房)所見的一些土罐、土甕,如:油罐、鹽罐、酒罐、豆腐乳罐及菜脯甕仔、米甕仔等等。這些東西很熟悉、很親切,會勾起筆者童年的回憶;而且它很多、又很便宜,多少也會買。
不過真正到狂買的程度,那是在1991年12月7日以後的事了。
台灣在戒嚴時期,有所謂「黑名單」,在海外的異議份子不能返台,但1987年7月14日台灣「解嚴」,這些異議份子就紛紛返台了。一位重量級人物—「台灣獨立聯盟」主席張燦鍙,選在1991年12月7日返台,有很多台灣人紛紛到桃園機場接機,翌日有報紙登出,他下飛機後,馬上跪下來親吻久別重逢的故鄉泥土,這一幕令國人非常感動。大家如上網查,有這種動作的共有3、4位。而從此以後,筆者就更狂熱於蒐藏台灣土罐、土甕,甚至越收越大,連大水缸都收,已變成一個甕呆了。
為此,筆者還寫一首詩—「摟(MO)甕去流浪」,認為不能回台灣,不論是「列入黑名單的」、「出國拚經濟的」、「黑道做老大的」,其實都可在離台時帶著用台灣泥土燒的土甕(甕仔)出國;而出國後一想到家鄉台灣就親親它,以紓解思鄉之情。這樣會比回來再吻髒兮兮的泥土方便,至少比較衛生!當然這也是一種阿呆的想法。
五十年代後,塑膠品慢慢取代用泥土燒成的各種容器,所以阿嬤時代的土罐、土甕、土缸,就不知如何處理。有的棄置路邊、水邊,有的則流落到民藝店。不過慢慢被有心的台灣人、外國人發現到這些土甕之美,尤其「北投燒」、「公館燒」、「大甲東燒」、「南投燒」、「歸仁燒」及原住民「陶壺」,都非常搶手,有的已經有行無市。筆者買得早、也買得比較便宜,常有一些行家要求割愛,可是野心很大、異想天開的筆者,卻想成立一個「地的博物館」,以便與「天(魚)的博物館」呼應,如加上已成立的「台灣文化資料中心」—「人的博物館」,這樣「天、地、人博物館」就燦然大備,所以一個也沒賣。這些罐、甕、缸易損易碎,又很佔地方,所以除佔滿家裡的有限空間外,又借朋友的倉庫保存。但是要成立博物館,茲事體大,談何容易呀!
最近(2018年7月)老長官陳其南接掌故宮,一句「故宮台灣化」,引起部分學界的異議。而筆者倒認為,台灣故宮裡的這些翠玉白菜、毛公鼎及肉形石什麼的,也不過是中國歷代皇帝和貴族的玩物,乾脆還人家北京的故宮,即物歸原主、別佔人便宜;而騰出的空間,就擺放咱們台灣庶民的文物。如果願意這樣,筆者的這些魚盤及土罐、土甕、土缸寶物,就送「台灣故宮」,跟「北京故宮」別別苗頭。這種想法有人會覺得好笑,可是筆者和一些朋友,可一點兒都不認為好笑。
話說回來,筆者等不到那個日子吧,而這些蒐藏的土罐、土甕、土缸,可能就成為燙手山芋,不知道怎麼辦、怎麼辦?!
以上「舊書」、「魚盤」與「土甕」三樣東西的保存利用很麻煩,會令人很煩惱、很頭痛,這些爛攤子都可能留給阿珠愛妻了。值此金婚日,能不多說一句:「對不起,請原諒嗎?」
五、聽到「人生導師」還是很高興
今(2018)年7月4日,愛妻安排筆者到虎尾「辣董」(前立委王麗萍女士)經營的「姊妹電台」(FM105.7)接受採訪。先採訪筆者作媒的心得,接著她也被採訪,講一些從政感想。在採訪她時,她談到筆者,竟說:「我先生是我的人生導師。」筆者只知道她深愛著我,卻從未聽她說:「你是我的人生導師。」況且竟對著全國「空中聽友」公開說。
回想筆者五十年來帶給愛妻這麼多苦難,包括:窮、害她走上政治不歸路,及可能留下一些「爛攤子」等她收拾,又怎麼能夠受得起「人生導師」這句美言呢?不過聽到這句話,還是很高興的,所以在這篇金婚記事,除了說:「對不起,請原諒」外,還是誠摯地說:「謝謝妳,我愛妳。」筆者真的很感謝老婆、又很愛老婆;要不然也不會這麼熱衷於當「紅娘」(如圖)。有老婆真好!
蜜月旅行--教師會館
—完稿於2018年7月27日